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可见,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遗嘱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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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是指亲身耳闻目睹遗嘱人设立遗嘱,并可对遗嘱的真实性作出证明的第三人。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
《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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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这种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到场证明,立遗嘱的人只要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就可按照自己的意志设立遗嘱。它具有简便易行、节省开支、修改容易、便于保守隐私和秘密的特点。因此,自书遗嘱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遗嘱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设立自书遗嘱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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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沙育红,女,某村农民。
被告:沙海,男,某村农民。
原告和被告系同胞兄妹,在解放前夕,他们的父亲沙和因在国民党军队中服役,将自幼患小儿麻痹的沙育红委托给本家兄弟养护。沙和并于1949年随国民党军去了台湾。随后,兄妹二人的母亲也改嫁他人,沙海未随母改嫁,到姑姑家居住生活。50余年后,随着两岸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日益频繁,沙海、沙育红兄妹通过回乡探亲的台胞,终于打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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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养女继承纠纷提示人们:过继子女要办收养手续;没“名分”,可签遗赠抚养协议
想收养孩子,必须签领养协议!
30岁的女青年小荷(化名),被一件事情困扰、烦恼了很长一段时间:养母病逝了,而跟养母生活了近30年的她,突然成了外人,她本应是养母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可现在要继承遗产却遇到了难题。
如何揭开这桩“悬案”的谜底?
养女丢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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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初,63岁的李女士在晨练时认识了73岁的陈大爷。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陈大爷觉得和李女士很谈得来,于是决定和李女士签订雇佣协议。协议约定:李女士照顾陈大爷生活起居,不要工资,但由陈大爷出资,并以李女士为所有权人,购买一处住房供两人居住。陈大爷保管房屋产权证,他去世后归李女士所有。雇佣协议书签订后,陈大爷和李女士就居住在一起。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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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是指受抚养人(公民)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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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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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遗嘱在多数人的观念中仍然是老年人为了处理“身后事”而惯用的一种方式。近几年,随着社会再婚率的提升、高收入阶层的低龄化和公民对私有财产保护意识的增强,立遗嘱的人数明显增多。由于曾经出现过不少遗嘱办理人把具有效力的遗嘱秘密收藏,既没有在公证处和律师处存档,也没有对他人提及,到其百年之后,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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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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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按照《继承法》第10、11、12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一)配偶
配偶是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相互间的称谓。丈夫以妻子为配偶,妻子以丈夫为配偶。男女双方结婚而为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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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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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通常是民事诉讼中确定权益归属的重要证据。但是,当房屋权属登记与实际不符时,房产证是否还具有证明效力呢?不久前,发生在沈阳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就遭遇了这一难题。此案历经初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才最终定论。
刘老太太生前绝对不会想到,她留下的一处房产,竟然搅乱了五个子女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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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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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抗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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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主:“第三者”无权分遗产
赵兴军
“第三者”本就令人不齿,为世人唾弃,本该把头低垂。但有一个人例外,她竟然光明正大地以“朋友”关系,手持情人遗赠协议,将原配妻推上了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主张遗产,从而拉开了全国首例“第三者”状告“原配妻”争夺遗产案。
遗产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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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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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以下属于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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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8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开发商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判决开发公司返还购房者王女士房款本金39万余元及利息,并另行赔偿39万余元。
王女士是一公司白领,事业有成,经过精挑细选,相中了本市繁华路段的一套面积147平方,总价款394826的商品房,2005年夏天,双方...